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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20 10:18:00 浏览次数: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潍坊一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穆响路交口处
建设内容:项目净用地面积126188平方米,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本期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制造车间、能源中心、油品库、固废库、门卫室1、事故应急池、道路、大门、围墙、绿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期新建建筑占地面积为40198m2,总建筑面积为40354m2。本项目新购机加工、清洗、乳化液集供及其他生产辅助等设备,形成年产10万台套的11L、13L、15L发动机的缸体和缸盖加工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61680673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潍坊一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84号
邮政编码:2642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7616852979
电子邮件:5465451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对建设单位电话及环评境影响评价机构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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